扎实稳妥推进局属单位“三定”规定实施
更新时间:2020-11-27 来源:中国地震局
11月10日,中国地震局召开党组会议,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闵宜仁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海南省地震局、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和中国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以及河北省地震局等7个省局地震监测中心站“三定”规定。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阴朝民、王昆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地震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构建“全灾种、大应急”体系,组织编制了中国地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规定。随着最后一批5个局属单位“三定”规定的审议通过,局属单位“三定”规定已全部完成,地震系统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会议要求,全国地震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通过机构改革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要凝聚改革合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全过程,加强改革政策精神和有关要求的宣传解读,引导干部职工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凝聚改革强大合力。要抓好规定实施,各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定”规定的组织实施,制定落实方案,聚焦主责主业,细化工作举措,推动规定落实;要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任、绩效考核等运行管理制度,激发事业发展活力;有关司室要建立机构改革跟踪问效和“三定”规定执行评估机制,推动局属单位履职尽责、提升运行效能,为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项楠)